秦楚網(wǎng)訊(十堰晚報)記者 譚祥軍 特約記者 孔令學 報道:近期,十堰市連發(fā)數(shù)起“挖金龜”詐騙案件,僅從10日至19日,十堰市就發(fā)生5起類似案件,涉案金額10萬元。騙子冒充聯(lián)通、地震局等部門的施工人員,以建塔、看護工地為幌子,誘騙受害人幫其探測或挖土,然后“幸運”地挖出“金龜”,再以平分、抵押等為由,以讓受害人湊錢、交押金等方式騙取錢財。警方提醒市民,遇到類似情況,請撥打110報警。
案件回放
10日上午9時,市民余某從上海路往人民路方向走,碰到3名中年男子自稱是“南方聯(lián)網(wǎng)公司員工”,來十堰搭建預報地震的鐵塔,現(xiàn)急需找一人看護工地。余某信以為真,隨3男子來到重慶路對面的山上。其中一男子讓余某拿著“探測儀”找信號,不久“探測儀”響起,另外兩男子就在儀器響起處畫一了個圈,并用鋤頭開始挖土,很快就從地里挖出一塊用布包裹的“金龜”和一張油紙。3男子中一人認為“金龜”是國寶,應該上交,但另2人不答應。最后3人決定將“金龜”賣給他們中一個肖姓男子的舅舅,然后將賣來的錢平分,“金龜”可由余某先保管,但要須交3萬元押金。余某從家中拿出1.2萬元現(xiàn)金匯到了肖某的賬上,后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
10日9時至13時期間,在鄖西縣羊尾鎮(zhèn)發(fā)生兩起利用金龜詐騙案件,3名男子自稱是“聯(lián)通公司工作人員”,雇請該村村民柯某和梁某上山干活。到山上后,3名男子讓柯、梁二人用“探測儀”找信號,在“探測儀”響起后,從地里挖出一個用標有“民國三十七年”等字跡的布包裹著的“金龜”,經(jīng)過爭論,最終3人決定將“金龜”放在柯某和梁某處保存,并要求柯某和梁某交押金,分別騙得柯某和梁某現(xiàn)金4萬元和2萬元。
17日中午,市民王某報案,當日上午在北京路博物館對面馬路邊,他被一男子以招工為由騙上車帶至到北京路許家溝附近,在“探測試工”過程中挖到一“金龜”,后以平分“金龜”、交押金為由詐騙現(xiàn)金1萬元。
19日上午約10時許,市民李某和丈夫在市紅衛(wèi)煤氣廠后山種地時,3名自稱是“地震局工作人員”的男子稱需要檢測土壤,雇請李某夫婦到鄰近的后山上幫忙挖坑取土,并付給工錢。在挖第二個坑時,一男子拿了一個儀器在坑邊來回探測,在探測的過程中探測儀響起,后用鋤頭從坑里挖出一個用標有“民國三十七年”等字跡的布包裹著的“金龜”。后以平分“金龜”為由,先騙得李某家中1萬元現(xiàn)金,2個小時后,又讓李某往嫌疑人提供的賬戶上匯入了8000元。
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多在白天選擇偏僻地段作案,且作案對象均為中老年人。此類案件在張灣、茅箭、鄖西均有發(fā)生,結(jié)合案件作案手段、方式、人數(shù)等分析,應該是同一伙連續(xù)、流竄作案。
警方提醒
市民切莫為了貪小便宜而吃大虧,遇見此類“好事”,一定要提高警惕,發(fā)現(xiàn)異樣情況要多與親人商議,最好及時報警。
案件回放
10日上午9時,市民余某從上海路往人民路方向走,碰到3名中年男子自稱是“南方聯(lián)網(wǎng)公司員工”,來十堰搭建預報地震的鐵塔,現(xiàn)急需找一人看護工地。余某信以為真,隨3男子來到重慶路對面的山上。其中一男子讓余某拿著“探測儀”找信號,不久“探測儀”響起,另外兩男子就在儀器響起處畫一了個圈,并用鋤頭開始挖土,很快就從地里挖出一塊用布包裹的“金龜”和一張油紙。3男子中一人認為“金龜”是國寶,應該上交,但另2人不答應。最后3人決定將“金龜”賣給他們中一個肖姓男子的舅舅,然后將賣來的錢平分,“金龜”可由余某先保管,但要須交3萬元押金。余某從家中拿出1.2萬元現(xiàn)金匯到了肖某的賬上,后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
10日9時至13時期間,在鄖西縣羊尾鎮(zhèn)發(fā)生兩起利用金龜詐騙案件,3名男子自稱是“聯(lián)通公司工作人員”,雇請該村村民柯某和梁某上山干活。到山上后,3名男子讓柯、梁二人用“探測儀”找信號,在“探測儀”響起后,從地里挖出一個用標有“民國三十七年”等字跡的布包裹著的“金龜”,經(jīng)過爭論,最終3人決定將“金龜”放在柯某和梁某處保存,并要求柯某和梁某交押金,分別騙得柯某和梁某現(xiàn)金4萬元和2萬元。
17日中午,市民王某報案,當日上午在北京路博物館對面馬路邊,他被一男子以招工為由騙上車帶至到北京路許家溝附近,在“探測試工”過程中挖到一“金龜”,后以平分“金龜”、交押金為由詐騙現(xiàn)金1萬元。
19日上午約10時許,市民李某和丈夫在市紅衛(wèi)煤氣廠后山種地時,3名自稱是“地震局工作人員”的男子稱需要檢測土壤,雇請李某夫婦到鄰近的后山上幫忙挖坑取土,并付給工錢。在挖第二個坑時,一男子拿了一個儀器在坑邊來回探測,在探測的過程中探測儀響起,后用鋤頭從坑里挖出一個用標有“民國三十七年”等字跡的布包裹著的“金龜”。后以平分“金龜”為由,先騙得李某家中1萬元現(xiàn)金,2個小時后,又讓李某往嫌疑人提供的賬戶上匯入了8000元。
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多在白天選擇偏僻地段作案,且作案對象均為中老年人。此類案件在張灣、茅箭、鄖西均有發(fā)生,結(jié)合案件作案手段、方式、人數(shù)等分析,應該是同一伙連續(xù)、流竄作案。
警方提醒
市民切莫為了貪小便宜而吃大虧,遇見此類“好事”,一定要提高警惕,發(fā)現(xiàn)異樣情況要多與親人商議,最好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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