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關鎮(zhèn)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利益調整步伐的不斷加快,一些潛在的影響穩(wěn)定的因素日顯突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解決了,新的信訪問題又產生了,針對這種情況,城關鎮(zhèn)采取四項措施努力開創(chuàng)信訪工作新局面。一是繼續(xù)堅持社區(qū)、村、單位一把手負總責,落實信訪第一責任人制度。各社區(qū)總支、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為轄區(qū)人民信訪第一責任人,凡未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度,造成本地區(qū)本單位責任對象越級上訪的,直接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二是堅持不穩(wěn)定因素和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制度。以社區(qū)、村為單位,對轄區(qū)內的各類矛盾糾紛、不穩(wěn)定因素進行全面不間斷的滾動式徹底排查,堅持半月一排查,一月一上報制度,掌握真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三是堅持信訪工作目標 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將信訪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和綜合考評體系。從單位領導重視,調處社會矛盾,減少集體和越級重復上訪,信訪督辦信息等四個方面實行百分考核,突出社會矛盾排查調處和減少集體和越級上訪兩大重點,完善加強基層網絡、信息反饋等基礎工作,按照“屬地管理 ,歸口辦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調查處理的力度,對信訪工作不力而導致不良后果的,給予通報批評,黃牌警告,直至“一票否決”。年終考核總分在九十分以上的,全年無上訪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四是繼續(xù)堅持鎮(zhèn)領導信訪接待日和包案處理工作制度。將領導接訪日日期進行公示,規(guī)范接訪、交辦程序,完善和規(guī)范基層信訪工作制度,對本地的疑難信訪老戶和集體上訪案件,繼續(xù)采取“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個專班,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辦法,實行領導包案處理,明確工作職責,限定答復時限,凡未落實工作責任造成本地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對象越級上訪的,由相關責任單位、個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謝濤、劉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