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公示縣級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的通知》(竹審改辦發(fā)【2014】1號)精神,結合實際,現(xiàn)將經(jīng)縣清權辦審核確認的《縣公積金辦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附件)予以公示。
縣公積金辦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9項)
行政處罰類(1項)、行政強制類(1項)、其他權力事項類(7項)。
公示自2014年7月1日至7月7日,共7個工作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目錄上的事項有意見或建議,均可在公示期間向縣公積金辦反映,辦公電話:0719-4224882,電子郵箱:2779034023@qq.com。
附件:縣公積金辦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
縣公積金辦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
共9項:其中行政處罰1項;行政強制1項;其他權力事項類7項。
總號 |
權力類別
|
權力事項名稱
|
實施主體
|
權力依據(jù)
|
1
|
行政處罰
|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行政處罰
|
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定)
竹山辦事處(授權)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
|
2
|
行政強制
|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定)
竹山辦事處(授權)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8條
|
3
|
其他權力事項類
|
審核單位或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設立、變更、注銷、轉移、封存)登記
|
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竹山辦事處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14、15條
|
4
|
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關于認真做好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審工作的通知》(十公管發(fā)〔2014〕6號)
|
||
5
|
發(fā)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憑證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2條
|
||
6
|
其他權力事項類
|
作出準予提取或不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決定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5條、《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制度的通知》(十公管發(fā)〔2014〕7號)
|
|
7
|
其他權力事項類
|
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6條、《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制度的通知》(十公管發(fā)〔2014〕3號)
|
|
8
|
其他權力事項類
|
提供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6條
|
|
9
|
其他權力事項類
|
重新復核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應當修改、增加
|



